⒈ 猶認范。犯,通“范”。
⒈ 猶認范。犯,通“范”。參見“認范”。
引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九二回:“因見婦人姐夫長、姐夫短叫他,口中不言,心內(nèi)暗道:‘這淫婦怎的不認犯,只叫我姐夫?等我慢慢的探他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