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被依法究詰審理。
引《資治通鑒·唐代宗大歷十四年》:“始, 皋 之遭誣在治,念太妃老,將驚而戚,出則囚服就辯,入則擁笏垂魚?!?br />胡三省 注:“在治者,謂獄吏治其事。 皋 以囚服在列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