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可以駁倒原論證的證據(jù)。
⒉ 由證明與論題相矛盾的判斷是不真實的來證明論題的真實性,是一種間接論證。
⒈ 可以駁倒原論證的論據(jù)。
⒈ 法律上指提出相反的證據(jù),使對方的證據(jù)不能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