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奉行天命。
引《書(shū)·泰誓中》:“惟天惠民,惟辟奉天。”漢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質(zhì)文》:“作宮邑於 下洛 之陽(yáng),名相官曰尹。作《濩樂(lè)》,制質(zhì)禮以奉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