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待補缺額。
英be a candidate; be an alternate;
⒉ 清制。沒有補授實缺的官員。
例有一位家伯,他在南京候補,可以打個電報請他來一趟。——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
⒈ 清 制,未經(jīng)補實缺的官員由吏部依法選用,選定后到某部或某省聽候補缺或臨時委用,稱為候補。
引《老殘游記》第三回:“此人既非候補,又非投効,且還不知他有什么功名?!?br />《清史稿·穆宗紀二》:“命 蔣益灃 以按察使候補,隸 左宗棠 軍,率 楚 勇回籍?!?br />魯迅 《華蓋集·忽然想到》八:“做那里的校長這才威風(fēng)呢,--但那時的名目卻叫作‘總辦’的,資格又須是候補道。”
⒉ 泛指等候遞補缺額或預(yù)備取得某種資格。
引魯迅 《墳·我們現(xiàn)在怎樣做父親》:“我知道我輩和讀者,若不是現(xiàn)任之父,也一定是候補之父。”
茅盾 《煙云》:“我知道我的這副擔(dān)子并沒有人來代我挑,沒有我的候補人。”
老舍 《駱駝祥子》五:“他一點沒有把 祥子 當(dāng)作候補女婿的意思?!?/span>
例如:候補委員。
⒈ 等待遞補缺額。
引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三九回:「此時正當(dāng)乏手,等到好年成的時候補去罷。」
例如:「候補理事」、「每個球隊,都有幾位候補球員。」